司法徽的佩戴有着严格的规定。佩戴法徽仅限于审判制服,不得在其他服装上佩戴。穿着审判制服不得佩戴法徽以外的徽章。开庭审判必须佩戴法徽,其他因工作需要的场合亦应佩戴法徽。法徽佩戴位置也有明确要求,如夏服,法徽佩戴在上衣左胸口袋上沿上方正中,法徽下沿与口袋上沿平齐。春秋服、冬服,男式制服法徽佩戴于上衣左胸驳头装饰扣眼处;女式制服法徽佩戴于与男式制服相同位置。防寒服,法徽佩戴在左胸门襟与袖笼之间中央处,高度为第一钮扣与第二钮扣之间二分之一处。法袍在制作时法徽已绣好,不再单独佩戴。除法袍外,在其他场合执行公务、参加集体活动、会议及大型集会时均应佩戴小法徽。
例如,在法庭审判中,法官正确佩戴法徽,不仅是遵守规定的体现,更是对法律尊严和公正的外在展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