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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橙讯】政府就《国歌法》进行本地立法有新进展,据传媒报道,政制及内地事务局近日开始约见立法会议员,介绍《国歌条例草案》内容。消息指,草案建议行政长官可规定应当播放国歌的重要场合,除国庆、回归等重要节日外,更提出在行政长官、行政会议成员,以至法官及立法会议员宣誓仪式前,须播放国歌,政府预计明年初将草案提交至立法会首读。《国歌法》同时列明任何人公开、故意篡改国歌,或以歪曲、贬损方式奏唱国歌,最高可判监3年、罚款5万元。
《国歌法》去年10月于内地实施,人大常委会其后通过将《国歌法》纳入香港《基本法》附件三,作为在香港实施的全国性法律,由特区政府通过本地立法落实。政制及内地事务局近日完成《国歌条例草案》初步草拟工作,并陆续约见立法会不同政党简介。
据悉,《国歌条例草案》主要以内地《国歌法》为篮本,立法原则除了明确维护国歌的尊严、反映内地《国歌法》原意,同时要兼顾本地法律制度。《国歌法》其中两项设有罚则,列明任何人公开、故意篡改国歌,或以歪曲、贬损方式奏唱国歌,最高可判监3年、罚款5万元,罚则与政府早前的建议一样,同时亦规定国歌不得用于商业及私人丧事活动。
至于应当奏唱国歌的场合,政府早前建议特首可规定应当播放国歌的重要日子,例如国家法定节日、纪念日,消息指政府在草案提出新建议,建议在特首、行会成员,以至法官及立法会议员宣誓仪式前,需播放国歌。目前立法会议员宣誓就任时,不会播放国歌,有议员引述当局解释指,是参考了内地人大会议开会时播国歌的做法,但由于立法会难以经常实行,故改为规定在议员宣誓前播国歌。
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副主席、工联会陆颂雄认为,议员宣誓前播放国歌十分合理,相信不会引起争议,“除非候任议员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,那不如不要做议员”。不过他承认,若有议员待播完国歌或仪式完结后才进入会议厅,理论上不算贬损或侮辱国歌,但他认为这种做法对国家并不尊重。民主派会议召集人毛孟静形容建议奇怪,虽技术上可做到,但她质疑此举隐含政治信息,有“政治施压”味道,提醒议员要“醒定”,尊重国家。
草案亦列明中、小学须教育学生唱国歌,遵守国歌奏唱礼仪,但以教导形式为主,没写明罚则,亦删除了内地《国歌法》有关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”等字眼。
责编:孙绍豪